"不可姦淫." 出埃及記 20:14
有話想說, 但不知道如何起筆.
怎麽樣的心情? 沉重? 難過? 愕然? 不齒? 憤怒?
小弟雖沒出生於基督化的家庭, 但自幼家教甚嚴, 也上基督教學校念書, 自問也循規蹈矩, 對一般行爲不檢點的同輩敬而遠之.
想不到的是, 這幾年, 這樣的人, 卻在身邊朋友圈子裏面出現.
自己認識的, 失了身的少女, 居然還不止一個. 而且都是基督徒.
聽到的時候, 真的倒吸了一口涼氣.
爲什麽? 爲什麽會這樣?
是哪裏出了問題? 家庭? 教會? 朋友? 團契?
還是責無旁貸?
難道律法寫得不夠清楚麽? 難道聖經教導得不夠明確麽?
原來人放縱私慾的時候, 可以這麽可怕.
或許有人會說, 過去的已成過去, 不必再挖人家的傷口.
我也不是故意挖苦. 或許她們也為過往的罪悲痛, 羞愧, 懺悔.
認罪悔改的, 神會憐憫, 寬恕, 賜福: "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 是公義的,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." - 約翰一書 1:9
不認罪的, 神會審判, 懲罰, 咒詛: "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 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." - 詩篇 32:5
又: "遮掩自己罪過的, 必不亨通; 承認離棄罪過的, 必蒙憐恤." - 箴言 28:13
我的意思是, 我不想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.
我們能做些什麽? 請指教.
"我們都如羊走迷; 各人偏行己路;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." - 以賽亞書 53:6
願主賜福給祂喜悅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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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是不是太過火了?
是不是不夠愛心?
是不是論斷人了?
是不是只看到人家眼裏的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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