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13, 2007

兩個失身的少女

"不可姦淫." 出埃及記 20:14

有話想說, 但不知道如何起筆.

怎麽樣的心情? 沉重? 難過? 愕然? 不齒? 憤怒?

小弟雖沒出生於基督化的家庭, 但自幼家教甚嚴, 也上基督教學校念書, 自問也循規蹈矩, 對一般行爲不檢點的同輩敬而遠之.

想不到的是, 這幾年, 這樣的人, 卻在身邊朋友圈子裏面出現.

自己認識的, 失了身的少女, 居然還不止一個. 而且都是基督徒.

聽到的時候, 真的倒吸了一口涼氣.

爲什麽? 爲什麽會這樣?

是哪裏出了問題? 家庭? 教會? 朋友? 團契?

還是責無旁貸?

難道律法寫得不夠清楚麽? 難道聖經教導得不夠明確麽?

原來人放縱私慾的時候, 可以這麽可怕.

或許有人會說, 過去的已成過去, 不必再挖人家的傷口.

我也不是故意挖苦. 或許她們也為過往的罪悲痛, 羞愧, 懺悔.

認罪悔改的, 神會憐憫, 寬恕, 賜福: "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 是公義的,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." - 約翰一書 1:9

不認罪的, 神會審判, 懲罰, 咒詛: "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 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." - 詩篇 32:5

又: "遮掩自己罪過的, 必不亨通; 承認離棄罪過的, 必蒙憐恤." - 箴言 28:13

我的意思是, 我不想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.

我們能做些什麽? 請指教.

"我們都如羊走迷; 各人偏行己路;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." - 以賽亞書 53:6

願主賜福給祂喜悅的人.

1 comment:

Alex said...

是不是太過火了?

是不是不夠愛心?

是不是論斷人了?

是不是只看到人家眼裏的刺?